“说得都能报,真要报时名堂多”,这句大实话,我们听着既惭愧,又理解。这就像老百姓常说的“家家有本难念的经”,一个国家要管好十四亿人的看病钱,这本“经”也确实难念。
我们得承认,医保基金不是“聚宝盆”,里面的每一分钱都来自所有参保人。它就像一大家子的“共用钱袋”,既要帮衬生大病的成员渡过难关,也要细水长流,确保能帮到下一个需要帮助的人。所以,设定报销范围和一些门槛,不是为了为难大家,恰恰是为了守住这份钱的公平和底线,把它用到“刀刃”上。
同时,我们发现,有时候所谓的“报销难”,问题出在信息不对称上。我们常听到有参保居民抱怨:“在门诊看个病,一分钱都报不了!”这很可能是一个误解。以居民医保的普通门诊统筹政策为例,为了引导大家合理就医,政策明确规定了:参保居民在协议基层医疗机构(也就是符合医保条件的乡镇卫生院、社区卫生服务站、村卫生室)看病时,一个年度内,门诊费用是没有起付钱的,政策范围内的费用医保基金能报销70%。但如果直接去了县医院或更高级别的医疗机构看普通门诊,按照政策就无法享受这项报销了。
这样设计,其初衷正是为了推动形成“小病在社区、大病去医院”的合理就医格局,也就是我们常说的“分级诊疗”。试想,如果无论大病小病,所有人都直接涌向大医院,不仅大家看病要排长队、花费更多时间和交通成本,也会让大医院的专家们忙于应对感冒发烧等常见病,无法集中精力诊治疑难重症,导致优质的医疗资源被浪费。通过医保报销政策的杠杆,引导常见病、多发病在身边的基层医疗机构解决,正是为了让大家都能更加方便、快捷地看好病,同时也让整个医疗系统的运行更高效,最终让医保基金能更可持续地保障每一位参保人的健康权益。
当然,我们念的这本“经”也在不断修改完善。近年来,国家医保药品目录持续扩容,截至目前,目录内收录的药品总数已达3159种,覆盖了临床必需、疗效确切的常见病、慢性病、罕见病及肿瘤等重大疾病用药。通过国家组织的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医保谈判,一大批“天价药”“救命药”大幅降价并纳入报销范围,患者用药负担显著降低。
大家反映的“报销难”问题,很多时候与用药选择有关。实际上,医保目录内的药品,尤其是集采中选药品和国谈药品,不仅疗效有保障,报销比例也相对较高。如果大家在就医时能主动了解医保政策,在医生指导下优先选择目录内、疗效相当的药品,而不是盲目追求所谓的“进口药”“特效药”,医保报销的比例是可以达到比较理想水平的。